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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考证学员的一封简信
致广大考证学员的一封简信
2008年,国家为了规范劳动技能证书,作了统一的新的规定,凡就业上岗技能证书,一律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委托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为有效证书.凡其他各类技能证书一律无效,国家政府机关一律不认可,相应证书只有企业内部予以承认.同时,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于今年五月一日开始对社会上的其他各类非法证书进行清理和整顿,在一段时间内将进行取缔.所以,请广大考证的学员,一定要考取国家劳动部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国家认可,官方网站或手机可查真假.取得合法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取得就业准入和就业保障的资格条件,同时也是取得高薪的资格凭证. 本说明是针对证书而言,不针对其他机构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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